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瀘縣玉蟾街道花園路109號二樓
(原金粉世家)房屋招租公告
為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研究決定,對瀘縣玉蟾街道花園路109號二樓(原金粉世家經營場地房屋)進行公開招租,請意向承租人向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出要約。
一、招租方及擬招租標的
1、招租人: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招租標的概況:二樓建筑面積共約516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住宿、茶樓、KTV、辦公、超市、、、、。
三、租賃期限:
本次招租標的租賃期限擬為 5 年。
四、租金要求:
實行租金預交制:首年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幣154800 元,每年租金每年分兩次交納,簽訂合同時交納首年前半年租金,下一個交租周期提前一個月繳納。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的租金標準以正式的《租賃合同》為準。
五、意向承租人的報名條件:
1、意向承租人須為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須無刑事犯罪記錄,近5年內未受過行政處分或行業處分,無不良執業記錄。
3、意向承租人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經營道德和社會責任。
4、意向承租人向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交報名資料時,須于公告期結束(2019年9月8日16時30分)前向匯興公司指定賬戶(開戶名: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瀘縣支行,賬號:22180101040013722:)繳納簽約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整作為報名條件之一。繳納簽約保證金以資金到賬時間為確認繳納完畢時間,繳納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8號16時30分,繳納時必須注明:“原金粉世家二樓招租簽約保證金”。
六、意向承租人提出的擬承租條件應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內容:
1、租賃結束,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資產、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等均無償、無條件歸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予承擔任何費用。
2、租賃期間,承租人不得將轉租轉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3、租賃期間,承租人服從出租人關于安全、衛生等社會性事務的管理;不得搭建違章建筑物。
4、租賃期間,租賃標的的維修事宜及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七、現場勘查:
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期內自行到現場實地勘查,意向承租人報名視為自行完成了現場實地勘查,對擬招租標的現狀無異議。
八、報名時間:
2019年8月31日8時30分起至2019年9月8日16時30分止。
九、報名方式及材料:
1、在報名時間內,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意向承租人報名條件的資料;提供包含了租金報價、支付方式、租賃權利義務等擬承租條件的資料;具有成熟的經營團隊、具有豐富的從業經驗的資料。
2、報名者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3、報名材料以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交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聯系人:陳玉 ;聯系電話:13890418817、0830-2839870,地址:瀘縣玉蟾街道玉蟾大道城西加油站旁匯興集團三樓。
十、承租人的確定方式及簽約保證金返還條件:
1、根據意向承租人移交的報名材料及繳納簽約保證金情況,招租人予以審查核實,予以綜合各種條件后確定,待確定后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正式的《租賃合同》為準。
2、經招租人確定的意向承租人若在5天之內不與招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其所繳納簽約保證金予以沒收,不予退還,視為棄權不再租用;招租人未確定的意向承租人所繳納的簽約保證金于招租人確定意向承租人后5日內全額退還(不計息)。
3、意向性承租人與招租人簽訂了正式的《租賃合同》后,雙方可以選擇約定意向承租人向招租人繳納的簽約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直接轉為第一年的租金或者退還意向承租人(不計息)。
十一、解釋權:
本招租公告屬要約邀請,由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