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瀘縣匯興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受瀘縣司法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調解員2名,派遣到司法局相關部門從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
1.嘉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1名;
2.瀘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1名。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3.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一定的群眾工作基礎,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報名參加選聘瀘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當地群眾認可度高的,學歷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4.較熟悉計算機操作,較熟練掌握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男性為40-65周歲(在1958年6月1日-1983年6月1日期間出生);女性為40-60周歲(在1963年6月1日-1983年6月1日期間出生),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至35歲以上,例如從全日制大學政法專業畢業、有基層工作經歷3年以上、有政法相關工作經歷3年以上、從事調解工作3年以上等。
6.常年居住、生活在報名參加選聘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所在鎮(街道)范圍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服務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報名-現場初審-面試-體檢-政審-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1日至6月8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瀘縣匯興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瀘縣玉蟾大道西段160號
電話:0830-8101600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電話報名。
4.報名的相關程序:應聘者需提供《瀘縣匯興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份、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現場初審
報名現場即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是否符合崗位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
(三)面試
由瀘縣匯興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組織面試。
(四)體檢
體檢需本人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相應體檢。
(五)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到戶籍所在地所派出所開具政審材料。
(六)聘用
對擬聘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對在試用期滿經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轉正手續。
五、相關說明
此次招聘工作由瀘縣匯興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實施,按崗位所需人數擇優聘用,擬招聘人員均為編外聘用,采作勞務派遣方式用工,薪酬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含基本工資、購買五險。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瀘縣匯興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1日